教学管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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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分 |
标记 |
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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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席认定 |
○ |
该周次课程在出勤认定期间内从头到尾完成听课的,按出席处理,并标记为“○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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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到 |
△ |
在出勤认定期间结束后完成听课的,按迟到处理,并标记为“△”。迟到的周次仅认定该周出勤分数的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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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席 |
× |
未完成听课的,按缺席处理,并标记为“×” |
※ 出勤相关注意事项
· 各周次的出勤认定期间,请查看网络教室内各周次旁标注的期限。
· 期末考试期间结束日(结课日)之后的听课不计入出勤。
· 仅通过讲义学习不视为听课。
· 缺席周次超过各科目公布的总授课周次的四分之一时,将按F等级(不及格)处理。
· 因疾病等其他不可抗力事由需要认定出勤时,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获批准后可获得出勤认定。但申请出勤认定的周次达到该学期总授课周次的四分之一以上时,不予认定。
■ 学习活动的参与及提交
· 学习活动(报告、测验、讨论等)因科目而异,出题周次及评分标准可事先在“教学计划书 > 评分标准”中确认。请参考后开展学习。
实时课程出勤
本学期课程时间为8月31日至12月13日,每周五上午9点开始进行实时授课。
课前注意事项:
1、学生需于进入会议室前,需要将会议昵称修改为「英文名+学号」格式。例如:GAO LI CYBER20260901。
2、各学习中心老师参加实时课程时,请务必将会议室昵称设置为“某学习中心/某学校 + 某某老师”的格式后再进入会议室。如未按规定设置昵称,将难以区分教育中心老师与学生,可能导致出勤确认及出勤认定出现问题。因此,学生的出勤可能无法得到正常认定,需注意并遵守相关规定。
3、直播前15分钟,需确认学员及各中心老师昵称,提醒其及时改为正确格式。
· 实时课程时间安排:
第1周课程:9月4日(星期五)
第2周课程:9月11日(星期五)
第3周课程:9月18日(星期五)
第4周课程:9月21日(星期一)(原时间9/25 韩国假期)
第5周课程:9月28日(星期一)(原时间10/2 中国假期)
第6周课程:10月9日(星期五)
第7周课程:10月16日(星期五)
第8周课程:期中考试(无线上课程)
第9周课程:10月30日(星期五)
第10周课程:11月6日(星期五)
第11周课程:11月13日(星期五)
第12周课程:11月20日(星期五)
第13周课程:11月27日(星期五)
第14周课程:12月4日(星期五)
※ 由于中秋节,国庆节假期,第4周和第5周的课程将调整至星期一进行,务必确认好上课时间。提前提醒学员准时上课。如果因故无法参加实时课程,请务必观看上传到LMS(学习管理系统)的课程视频。只有在规定时间内观看课程视频,才算出勤。
作业提交
测验 : 每周看完所有课程视频后,需要完成一个确认学习内容的小测验。(看完视频后务必参加)
考核标准——成绩评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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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 |
《韩国语语法·词汇1》 |
《韩国语听力·口语1》 |
《韩国语阅读·写作1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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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评定标准 |
出勤:10% |
出勤:20% |
出勤: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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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试: 25% |
期中考试:30% |
期中考试: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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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考试: 26% |
期末考试:30% |
期末考试: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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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验: 39%(共13次,每次3% / 第1~7周,第9~14周) |
两次测验:20%(每次10%) |
测验: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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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: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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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 |
《韩国语练习1》 |
《大学韩国语1》 |
《K-内容与韩国文化理解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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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评定标准 |
出勤:10% |
出勤:20% |
出勤: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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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试:30% |
期中考试:20% |
期中考试: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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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考试:30% |
期末考试:20% |
期末考试: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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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验:20% |
报告:30% |
测验:20%(5/12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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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堂参与度:10% |
测验:10% |

